区块链技术的外在牵引与数字文化产业的内在发展需求,正协同推进区块链在数字文化产业领域大放光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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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12-20 08:43:35
区块链技术的外在牵引与数字文化产业的内在发展需求,正协同推进区块链在数字文化产业领域大放光彩
2020-1-28 20:58
来源:
人民论坛网
作者: 解学芳
区块链(Block Chain)最早由密码学家中本聪提出,具有去中心化、时序数据、集体维护、不可篡改、可追溯、可编程与安全可信等特点,经历了从聚焦
数字货币,到智能合约,再到更多元场景的发展阶段。从本质来讲,区块链是分布式加密数据库,能够实现点对点数据传输,数据存储节点操作人员可对其进行修改,类似于所有已执行交易的公开分类账。邵奇峰等学者将区块链平台整体构架分为网络层、共识层、数据层、智能合约层和应用层五个层次,引入以区块为单位的链式结构,强调的是新型数据分布式存储技术,建立起多方数据库间可靠的信任机制,这既防止了数据被篡改,又解决了无第三方中介机构协调的多方间信任问题。在“智能+”时代,数字文化产品面临盗播、盗版,版权拥有者利益受损、原创积极性不高,头部IP和腰部、尾部相差悬殊等问题,导致数字文化产业整体创新力不足。而
区块链技术倡导的公开透明、去中心化、智能合约降成本和提升效率等理念,为突破这些瓶颈提供了有效途径。
区块链看似是生产力,但其作为去中心化的自组织更具有新兴生产关系的特点。区块链技术的演进带来系统与程序设计理念的变革,推动消费者、企业与资本之间分配关系与信任关系的重构,并以社区自治为核心组织关系颠覆现有商业组织模式。一方面,区块链在数字文化版权方面的应用已如火如荼地展开,人们可基于区块链可信、可追溯的优势进行多种类型的数字文化版权登记、变更、授权与衍生等交易信息的存储与追溯;另一方面,区块链技术可对数字文化企业的股权、无形资产等合约或财产的真实性进行验证、转移与实现合同智能化管理,提高达成共识和价值传递的效能。此外,区块链在文化类
金融产品、数字文化贸易等方面也将具有重要应用价值,其有望在数字文化产品与服务的跨境支付、贸易结算、衍生品合约的买卖等点对点交易方面发挥作用。可见,区块链技术的外在牵引与数字文化产业的内在发展需求,正协同推进区块链在数字文化产业领域大放光彩。